June 20, 2012
June 15, 2012
June 14, 2012
關於書寫
似乎是個很老掉牙的命題了,對我卻是每隔一陣子便需重新釐清。
原先打算上傳昨晚寫的、關於舒國治《台北小吃札記》一書的些微感想,但在重新檢視、甚至都已打好電子檔上傳至部落格,又覺不滿,於是刪除。
引文跟心得想法連結不夠緊密,整篇文章一致性不夠強烈,結構過於鬆散。也許或多或少受到過往作文課訓練的制約,但自己不夠滿意也是個事實。對於自己無法認可的作品,我絕對不願妥協,我想這是骨子裡「寧為玉碎,不為瓦全」、難以剷除的完美性格作祟。
我想起小時候對於作文仍視為猛獸惡襲時,字數一向是我斤斤計較的事情。時常為了湊不齊規定的字數而苦惱,反覆盯著被手汗暈濕的稿紙仍舊難以下筆,甚至已經在心裡從頭到尾又默讀了幾遍,差點自暴自棄的逐字算起字數。然而後來開始試著把文字當成一種媒介,字數反倒退居極後位,話說完整,反而才是最重要的。也因此在寫作上的態度變得更加嚴謹,因為這件事不再是為了滿足閱卷老師或企圖取得高分,而是一種表達。於是在學習寫文章的同時,也在學習做人。剖析自己,抽絲剝繭。每一字每一句,甚而是每個標點,都是由外向內,再由內而外的一種抒發。如果連這樣私己的過程都不再自由誠懇,而淪為迎合,很可悲。
(突然發現這也是其中一個我反對「學」文學的因素。)
我也一直在思索,於網上發佈心情或生活記載,究竟有何意義?為了對他人造成什麼影響嗎?抑或只是種分享?又或者什麼都不是,純為一己抒發?
對於最末點我是存有批判的。若為了自己而寫,大可獨自寫於本上。既然po上網,必然知道終將有曝光的時刻。大抵公開即多少預期被看見,儘管這般炫耀的心態再幽微,它都確切存在著。倒也無可厚非,總覺一旦為人,便是克制不了的渴望與其餘自身之外的個體能達成某種程度上的連繫,這是身而為人,不得不用來證明自身存在的方法。我們透過觸摸他者來驗證自己得以被觸及,生命確實的軌跡方才得以被定位。
然我寫,日常式的私密記錄,因為覺察自己每一刻都在消逝。寫在每一個當下,寫的卻也都是過往。這是唯一自由的時刻,而我如此苛求,只因唯有記下這些每日每夜肉身的拖磨,愈忠實懇切,方能愈解脫。
至於被看見與否,倒是其次了。
June 10, 2012
Kimbra - Settle Down (live SXSW 2012 - Spotify Sessions)
OMG this is incredibly awesome!!!!!!!! Had I been so lucky enough to enjoy the whole performance live, I wouldn’t have stood straight there with my silly smart phone trying to capture the beauty which could never be translated into any other for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