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6, 2012

2012.08.26

  晚上和三個好友相約吃橋頭麻辣鍋。

  想起前不久在路燈咖啡的聚會,那時其中一人還在紐約,而同個小圈子裡的另一位朋友則得空出席。同樣是四人小聚,但成員略有不同便是。

  那次我們相約下午三點,我遲到了。出門時又不巧下起了雨,便索性改搭公車,一時間也忘了傳簡訊告知。但實際上倒也不是忘了,大概是潛意識裡想著好友們一定也早已知悉我不甚準時的壞習性,頂多笑著唸幾句,便有恃無恐。過馬路往公車站牌的途中,收到其中一人的簡訊,道歉著她和另一位朋友各自耽擱了,要我們先點餐。我回了幾聲大笑說自己也還沒到,倉促發送間卻也來不及道歉。想來臉皮還真不是普通的厚!

  等公車的過程比想像中順利多了,於是一路上我甚至不禁擔心起來,該不會拖了這麼好一陣子,我居然還是第一個赴約的人吧。腳步略急的到了目的地,看到傳簡訊給我的朋友在店外低頭操作著手機。

  她從捷運站一路狂奔,殊不知到場時只有她一人。那時離相約時間已經過了半小時。我則是在她之後兩、三分鐘到達,趕在她發出簡訊宣告拔得頭籌之前。

  「明天晚上八點半橋頭,」確認訂位後我在這群好友的FB社團留言,「我們還是約個七點半好了哈哈哈!」

  「大概要約個五點半噢!」

  結果飯局最後臨時取消了,大餐還是沒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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